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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3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19555/2009-00018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监察局
产生日期: 2009-06-19 发布日期: 2009-06-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03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多种职能,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3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03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03年,全区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多种职能,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积极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大力查处工作作风和行政效率问题的投诉

今年七月,区出台了《钟楼区区级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调整了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成员,下设办公室,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聘请10名行政效能建设监察员和纠风监督员。区政府办公室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将公务员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区监察局将行政监察的内容,区法制办将依法行政的内容,以及区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网络在区机关大院一号楼大厅进行上墙和展示。机关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并将政务公开有关内容、人民群众来机关各部门办事的程序、路线、收费范围及标准公布上墙;区机关、镇、街道所有工作人员均制作了身份牌,行政机关所有工作人员放牌佩证上岗,对外窗口行业工作人员制作了席卡。

今年以来,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先后接到投诉电话4件,投诉中心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认真处理,其中1件涉及到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问题。该街道党委、办事处抓住此次投诉事例,召开了以整顿和改正机关工作作风为专题的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街道主要领导对其工作作风及态度等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二、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检查监督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监察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及省市要求,由区物价局牵头,区教育、监察、财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3年10月15日至31日分两个小组,重点对全区30余所中小学自2002年春季开学以来,学校自立项目收费以及代办费的收支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重视教育收费管理,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已有明显改观,但在财务票据使用、代办费支出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超规定开支现象仍很严重。按照《江苏省中小学代办费管理办法》规定,列入中小学代办费开支范围的只包括“教辅材料”、“簿本费”、“讲义资料费”、“电教费”、新生入学体检费等代办项目。但此次检查发现我区中小学超范围随意列支代办费项目现象较普遍。如将应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的教师用的讲义费、水电费、纸张费、试卷费等,在学生代办费中开支。二是擅自立项收费问题仍存在。个别学校收取学生体检费、课外活动费、毕业生毕业留念费以及转校新生收取图书费等。三是超标准收取借读费。个别学校没有按照江苏省对借读生规定的省内异地借读190元/人学期,外省来我省借读250元/人学期的收费标准收费,有超标准收取现象。四是折扣费使用不规范。学校为学生代购课本、电影票等折扣,按规定应冲抵代办费成本,折扣应返还给学生,但实际执行中,相当多学校未能认真落实,而是将折扣作为学校收入进帐。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局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规定,禁止乱收费,多收费要退还给学生;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法规的宣传和财会业务指导,纠正财务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和各项收费政策的落实,堵塞漏洞,防止违规收费现象再发生。

三、加强对民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专项经费安全、专款专用

今年11月12日至14日,监察局会同民政局、财政局对一镇四街道的民政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级领导能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使专项经费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发挥了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救灾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今年,我区新闸镇,西林、北港、五星三个街道受洪涝和飓风灾害较严重,据统计,两次灾害使4093人不同程序受灾,62家企业受淹,45间民房倒塌,297.22公顷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万元。受灾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区民政部门迅速下拨救灾救济资金,社会各界也纷纷捐款捐物,全区共下拨救灾款24万元,救灾粮19052斤,发放低保补助金320余万元,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二是操作规范,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一镇四街道对救灾粮款能够做到专户管理,专人负责,帐款相符,帐目清楚。镇、街道对发放的救灾粮款,严格登记造册,由领取人签字、盖章后领取;民政、财政部门及时将发放救灾粮款的单据汇总成册。检查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或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是严格制度,保证各项资金准确及时发放。一镇四街道都能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各村委确定的救助对象都能做到上墙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特别是对低保对象的确定,镇、街道都能够认真把好申报关,按月及时把低保金发放到村民手中。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在救灾粮的发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做发放到户的明细帐、有的签字不规范,工作不够细致等。对此,监察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四、深入开展减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1、按照省、市出台的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继续深入清理涉及个私经济和外资企业的收费工作,对区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禁止对上级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2、今年,我们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着重做了如下工作。一是今年3月份,区监察局会同区委农工办对钟楼经济开发区(原北港乡的蒋家村、邹家村、仕庄村、金家村)征地补偿到位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征地补偿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接拨给村委。地上物的补偿已到位。二是今年4月份,区监察局会同物价局对五个街道(镇)的农村用水、用电、农机服务、农民建房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超标准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自立项目收取工匠费、测绘费、超标准收取教育附加费、超标准收取基础设施建设费,并对两个村委进行了延伸检查,共查出违规收费127.8万元。在检查中,还收到北港街道金家村委农民买房子,村收取建房宅基地管理费的举报,经我们查实后,及时返还给举报人1388元。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梳理了1986-2002年拟废止的区政府、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28件。按照国务院、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逐项检查对照,把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缔;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切实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方式,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区政府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手续、收费标准都进行公示。

    另外,我们还对安全生产、抗非典工作进行了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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