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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索 引 号:014119520/2007-00043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07-07-22 发布日期: 2007-08-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钟楼区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审批

三、中外合作企业提前收回投资 

会计从业资格的审批

★ 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第3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5]26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13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 许可项目内容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

★ 办事程序:领表、填表、受理、核发

★ 申请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①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申领;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书。本款中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②不具备规定的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者,必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申领,同时持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含五级)以上证书。

★ 申报材料:
(1)、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提供学历证书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不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者,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期内的预备会计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5级以上证书(含5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与表格中内容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提供相关证件的,所填内容一律无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将不做反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许可项目内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

★ 办事程序:领表、填表、受理、登记

★ 申报材料:
(1)、填写《常州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许可项目内容3:已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变更登记(含市内单位变动)

★ 办事程序:领表、填表、受理、登记

★ 申报材料:
(1)、填写《常州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六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如工作单位变更,则提供会计工作移交清册(移交证明)复印件或上表经原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如涉及其他项目变更则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许可项目内容4:未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变更登记(含市内单位变动)

★ 办事程序:领表、填表、受理、登记

★ 申报材料:
(1)、如工作单位或所在的行政区域变更的,则填写《常州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四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如涉及其他项目变更则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许可项目内容5:外地调入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 办事程序:领表、填表、受理、登记

★ 申报材料:
(1)、填写《常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从事会计工作的,则还需填写《常州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原颁证部门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许可项目内容6:本地调往市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 办事程序:领表、填表、受理、登记

★ 申报材料:
(1)、填写《常州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四份,有单位人员,需加盖调出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提供调往地的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3)、咨询调往地财政部门是否需要载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信息资料的电脑软盘,如需要,请自备空白软盘一张;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受理地点:钟楼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615室(会计科)

★ 受理人员:刘煜城

★ 联系电话:8890615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审批

★ 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6条第1款:“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27号令)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申请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 许可项目内容1:代理记账许可证初审
★ 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签发
★ 申报材料:
(一)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书
(二)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三)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六)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审阅签发后,同时退申请企业。
★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许可项目内容2:代理记账许可证核发
★ 办事程序:受理、核发
★ 申报材料:
(一)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书
(二)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三)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六)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受理地点:钟楼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615室(会计科)

★ 受理人员:张熙堂

★ 联系电话:8890615

 

 

 

 

 

 

 

 

 

中外合作企业提前收回投资

★ 设置依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1条第2款:“……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
★ 许可内容:中外合作企业提前收回投资

★ 办事程序:受理、审批

★ 申请条件:
(1)、中外合作经营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
(3)、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并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外国合作者应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 申报材料:
(1)、中外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
(2)、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包括分期出资和完成全部出资;
(3)、中外合作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4)、中外合作企业债务情况的相关资料及说明;
(5)、董事会纪要。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服务收费:不收费

★ 办件类别:承诺件

★ 受理地点:钟楼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609室(预算科)

★ 受理人员:秦天湘

★ 联系电话:88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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