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为适应街道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街道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街道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推进乡镇(街道)财政职能转变的指导性意见的精神,按照服务“两个率先”的要求,我们特制定了《钟楼区财政分局职能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指导性意见,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2-3个内设科室,人员较少的分局可暂不设置内设科室。
二、内设3个科室的,将预算管理科和支付结算科合并,同时设置财监管理科和综合管理科;内设2个科室的,将预算管理科和支付结算科合并,财监管理科和综合管理科合并。
三、内设科室科长原则上由分局局长或副分局长兼任。
四、各分局按照《钟楼区财政分局职能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分局实际,研究并初步确定本分局内设科室及科室内岗位人员分工方案,并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方案上报区财政局办公室,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批复至各分局执行。
以上通知,请各分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附件:钟楼区财政分局职能及内设科室、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