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政分局、区局各科室、结算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弘扬沈浩精神、塑造财政新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财人〔2010〕4号)的精神,迅速在全区财政系统掀起学习沈浩先进事迹的热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塑造财政新形象”主题活动。现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弘扬沈浩精神、塑造财政新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