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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20/2010-0003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财发[2010]8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0-05-04 发布日期: 2010-05-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财政分局:  现将《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附件:钟楼区财政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按照《钟楼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钟依法办[2010]1号)和区委、区政府对今年财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使全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为建设“实力钟楼、优美钟楼、
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钟财发[2010]8号
 

各财政分局:


  现将《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附件:

钟楼区财政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按照《钟楼区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钟依法办[2010]1号)和区委、区政府对今年财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使全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为建设“实力钟楼、优美钟楼、幸福钟楼”营造公正权威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就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制度建设,打牢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不断加强财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市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财政制度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财政法制制度对财政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规范财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文件制发前由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文件制发后及时报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并将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财政管理依据统一、合法。

  (三)健全法制联络员制度。明确法制联络员职责,发挥联络员在单位的以点带面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财政法制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开展财政工作

  (一)对照《预算法》、《预算法执行条例》等预算法规,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参与式预算”试点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健全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支付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依法监管水平。

  (二)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推进非税收入改革。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断推进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加强暂存资金和非税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制度,强化非税收入项目管理,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健全非税收入项目库。

  (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定流程办理采购事项,认真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坚持应采尽采。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改进政府采购服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四)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依托正在建设的“三合一”网络平台,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统一管理,针对各类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上的时效、流程和内容异常进行控制,实现办件流转、材料审核、文书打印、自由裁量、收费管理、风险点控制等环节规范高效运作。

  (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土地出让金、城市长效管理资金、社保基金等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认真做好我区非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工作。

  (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事前法律审核制度。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对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将处罚决定送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从程序、法律适用、文书格式等各方面进行法律把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降低复议、诉讼风险。

  (四)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法律审核职能。对《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权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审核程序,确保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为合法合规。

  (五)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办案程序,创新复议办理方式,提高复议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对行政应诉工作,要明确各执法机构在应诉过程中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维护财政部门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结合我局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涉及财政行政处罚处理、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七)积极探索对财政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和监控的途径。加强对局各科室、各财政分局的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开展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广泛宣传最新财税法律法规和积极财政政策,明确政策导向,发挥政策效能,为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服务。

  (一)认真落实财政干部学习制度。有针对性地选准培训内容,一方面要加强《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专业法律的学习,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落实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积极参加市、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工作,更好的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服务。各分局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开展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人员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培训;结合区“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对相关人员开展平台使用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制干部、法制联络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各分局要结合财政中心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实践,针对行政执法效力、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沟通,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创新依法行政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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