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关于下发钟楼区2007年统计监审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643/2007-00023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统〔2007〕03号 发布机构: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07-03-05 发布日期: 2007-03-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下发钟楼区2007年统计监审工作计划
关于下发钟楼区2007年统计监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常钟统〔2007〕03号
 

钟楼经济开发区、新闸镇、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

  为保障全区各级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促进全区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全区2007年度统计监审工作计划,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配合做好统计执法监审工作。

一、区局重点督查单位(2个)

  永红街道、西林街街道

二、专业监审单位(8个)

  工交专业3个、贸易餐饮专业2个、房地产专业1个、劳动工资2个。具体监审单位由区统计局各专业确定,并在执行监审前一周通知被监审单位,在监审过程中,将对被监审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监审内容

  重点监审内容:

  1、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贸易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质量情况;

  2、贯彻落实《常州市统计管理办法》和“省政府三个文件”(苏政发[1998]128号、苏政发[2000]103号、苏政发[2001]176号),市政府(2002)126号文件精神情况;

  3、统计方法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统计管理及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

  专业监审内容:

  1、年、定报统计数据质量;

  2、统计方法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3、统计基础工作情况;

  4、统计工作网络及统计人员及持证上岗情况。

  四、监审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

  1、重点监审由区局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配合。专业监审由各专业组织实施;

  2、统计监审必须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进行,做到预先告知,亮证检查,并按规定收集证据,做好检查笔录,检查结束写出监审意见,并反馈给监审对象。监审中发现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区局立案查处;

  3、监审任务的执行时间为2007年5月~11月;

  4、各专业在确定监审对象时,要把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单位作为主要对象,促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把统计工作薄弱部门和单位作为的重点对象,促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5、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统计监审计划,并把监审结果及时报区统计局。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