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保障全区各级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促进全区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2008年度统计监审工作计划,希望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配合做好统计执法监审工作。
一、区局重点督查单位(3个)
新闸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
二、专业监审单位(10个)
工交专业3个、贸易餐饮专业2个、建筑业及房地产专业2个、劳动工资2个、服务业1个。具体监审单位由区统计局各专业确定,并在执行监审前一周通知被监审单位,在监审过程中,将对被监审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监审内容
重点监审内容: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商业营业额、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质量情况;
2、贯彻落实《常州市统计管理办法》和“省政府三个文件”(苏政发[1998]128号、苏政发[2000]103号、苏政发[2001]176号),市政府(2002)126号文件精神情况;
3、统计方法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统计管理及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
专业监审内容:
1、年、定报统计数据质量;
2、统计方法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3、统计基础工作情况;
4、统计工作网络及统计人员及持证上岗情况。
四、监审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
1、重点监审由区局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配合。专业监审可先报综合科备案后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由各专业组织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可与综合科联系,协同组织进行;
2、统计监审必须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进行,做到预先告知,亮证检查,并按规定收集证据,做好检查笔录,检查结束写出监审意见,并反馈给监审对象。监审中发现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区局立案查处;
3、监审任务的执行时间为2008年3月~11月;
4、各专业在确定监审对象时,要把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单位作为主要对象,促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把统计工作薄弱部门和单位作为的重点对象,促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5、开发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统计监审计划,并把监审结果及时报区统计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