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涉农)水利站及荷花、南大街街道城管科:
今年3月22日为第十五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为第二十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应对水短缺”,我国确定今年纪念“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3月22—28日纪念、宣传活动期间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
今年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宣传水法、治水新思路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强化全区水利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一年一度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是集中向社会宣传水法规、水资源、水安全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治水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有利时机。要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突出防洪、取水许可、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防洪意识、节水减污意识、水工程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镇和各街道都应在行政办公所在地的主要建筑物和繁华地段,悬挂不低于3条的横幅宣传标语,所辖范围内各用水大户(企业)也应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各村组应将宣传标语分别张贴于宣传橱窗、主要道路和人口相对集中地段(原则上各村不少于30条);街道社区可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镇和各街道也可开展创建节水型社区、企业和家庭活动;各水利站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积极向镇、街道主要领导、人大工委等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纪念、宣传活动期间,区水利局将分别在区政府大院和办公场地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并召开座谈会,学习有关水法律法规,畅谈、交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体会和经验,继续向涉水单位发放由本局编印的“水法律法规文件汇编”资料,并利用重要的宣传窗口,如:大型电子宣传屏、公交车游动字幕等,对社会和市民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转变用水观念,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形成治水新理念,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水进程,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区局将做好对镇和各街道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 加快水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 节约为本,治污优先
3、 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人水和谐
4、 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5、 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6、 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7、 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8、 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9、 加强洪水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1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2、贯彻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13、取水必须许可,用水必须缴费
14、依法维护河道岸线,确保河道引排功能
15、严禁未经审批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16、禁止随意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河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圩堤的行为
17、坚决杜绝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随意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行为
18、依法管理,严格审批,切实维护水法律、法规的权威
19、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水
20、加强农村水利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钟 楼 区 水利 局
二○○七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水利 宣传 通知
钟楼区水利局 2007年3月1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