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经济开发区,各涉农街道:
为全面落实常发[2007]30号《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的总体步骤,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区“三清一绿”、“五化三有”工作,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涉农街道41个行政村及新型农村社区,重点是2008年“环境建设形象年”任务单位。
二、考评内容:“三清一绿”和“五化三有”。
三、考评形式:月度考评和集中考评相结合。月度考评有区委农工办组织,专人进行实地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扣分,逐月通报。集中考评在7月、12月份分两次进行,先由村自评,街道验收,区考评。
四、考评重点
五、考评细则
六、奖励办法
“三清一绿”:通过市“三清一绿”验收,并全年考核达90分以上的村庄(社区),每村(社区)奖励5万元人民币。
“五化三有”:2008年目标任务的19个村,全年考核达95分以上的村(社区)为区级合格,有一个不合格的村,年终在区对街道考核中扣0.2分,并取消所在街道“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单项评选先进,在区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推荐市级达标村。
对在“整治村庄、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中有突出贡献,并在“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给予一定奖励。
常州市钟楼区农林局
二 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村庄 整治 考评 办法
钟楼区农林局 2008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