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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考评办法
索 引 号:014119766/2008-0008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农林局
产生日期: 2008-06-02 发布日期: 2008-06-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经济开发区,各涉农街道: 为全面落实常发[2007]30号《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的总体步骤,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区“三清一绿”、“五化三有”工作,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钟楼区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考评办法
 

  钟楼经济开发区,各涉农街道:

  为全面落实常发[2007]30号《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的总体步骤,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区“三清一绿”、“五化三有”工作,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涉农街道41个行政村及新型农村社区,重点是2008年“环境建设形象年”任务单位。

  二、考评内容:“三清一绿”和“五化三有”。

  三、考评形式:月度考评和集中考评相结合。月度考评有区委农工办组织,专人进行实地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扣分,逐月通报。集中考评在7月、12月份分两次进行,先由村自评,街道验收,区考评。

  四、考评重点

  五、考评细则

  六、奖励办法

  “三清一绿”:通过市“三清一绿”验收,并全年考核达90分以上的村庄(社区),每村(社区)奖励5万元人民币。

  “五化三有”:2008年目标任务的19个村,全年考核达95分以上的村(社区)为区级合格,有一个不合格的村,年终在区对街道考核中扣0.2分,并取消所在街道“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单项评选先进,在区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推荐市级达标村。

  对在“整治村庄、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中有突出贡献,并在“环境建设形象年”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给予一定奖励。

                 常州市钟楼区农林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村庄 整治 考评 办法

  钟楼区农林局                     2008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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