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及机要保密工作。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宏观管理,拟定全区事业单位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办法;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和劳资统计工作。
3、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交流、回避、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申诉控告、培训、辞职辞退、竞争上岗工作。
4、负责区人才市场和人才流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和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工作。
5、负责军官转业安置工作。
6、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承担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资福利科 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
2、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手续的审批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宏观管理企业职工工资、监督和检查企业实施最低工资标准。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职工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的贯彻实施。
(三)争议仲裁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1、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2、负责全区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 3、负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劳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区劳动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在本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组织查处重大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