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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71/2009-00099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卫〔2010〕17号 发布机构: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9-06-19 发布日期: 2009-06-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钟卫〔2010〕17号
 

                     常钟卫〔2010〕17号

 

关于印发《2010年钟楼区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工作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现根据《2010年常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今年创建目标和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为平安医院创建作出贡献。

 

                             二一年五月四日

 

 

 

 

2010年钟楼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

 

2010年,我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07〕59号)各项工作任务,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以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为平台,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深化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重大医患纠纷事件明显下降、各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的目标,使我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预防为主、改善医疗服务、确保质量安全

1、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和管理。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制度,研究体现患方意见和评价的考评办法,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深入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活动。继续着力解决目前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促进医师提高素质、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保证安全。改善护理服务,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加强医患沟通培训,规范开展医患沟通工作,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坚决依法查处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虚心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患者权益,努力维护行业形象。

3、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严格服务要素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监管,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应用监管,加强医护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深入实施医政管理系列规范、标准,深化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重视医疗机构药事和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工作,加强药品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工作,解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救治社会困难人群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推进卫生惠民工程,开展社区义诊活动,解决弱势群体及基层群众看病就医中的困难。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足机制建设、妥善处置纠纷

5、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和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

6、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高标准建设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明确目标,强化专业性。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7、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运作机制。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加强预防、引导、稳控、调解、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等环节的衔接,做到依法受理与疏导、疑难问题请专家、达成共识签协议、督导协议早履行、重点纠纷必回访。在医疗机构内公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职责和程序,抓住调解最佳时机,及时将患方引导到人民调解组织,防止矛盾激化。

8、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措施,组织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动员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参保,努力实现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参投的工作目标。

9、建立医患纠纷研判机制。加强医疗机构患者投诉和医患沟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可能引发纠纷的重点事件、重点对象的研判,及时发现医患纠纷苗头。完善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总结、交流医患纠纷处置的做法,经验。

10、构建医患纠纷大调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把医患双方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调、检调、投诉等多种调解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医患纠纷大调解机制。认真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实行调解前置,积极引导医患双方接受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事件审理、处置的全过程,使调解优先的原则落到实处。

11、依法处置重大医患纠纷事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和治安秩序管理暂行规定》、《常州市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处置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高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加强公安、检察、法院、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与信息交流,运用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综合手段,及时处置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众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依法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医闹”事件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周边环境、加强内部治安、提高防控能力

12、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环境整改。经常性开展医院周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防止违法犯罪分子隐匿其中。合理规划和建设医疗机构,特别是人、车流量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医疗机构及周边交通秩序。强化对医疗机构周边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摊点。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

13、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防范。人防、技防、设施防、制度防相结合。研究制定建设标准,加强内部治安队伍建设,完善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全面实施《江苏省医院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规范(试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防火、防盗等制度措施。加强各单位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协调和督促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对门急诊等重点部位要制定相应的治安管理措施,确保诊疗秩序规范、有序。加强对各类毒、麻、精神药品、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和违规事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面典型、维护行业形象

14、正确引导宣传舆论。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医学科学规律,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医学科学的高技术、高风险、经验性、实践性的理解,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医学科学规律、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

15、大力推行院务公开。组织实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医疗服务信息。

五、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评价、全面推进工作

16、发挥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织的作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组织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适时召开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全体人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或部分人员的专题协商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17、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活动。围绕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等重点工作,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促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18、认真组织平安医院考评工作。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根据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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