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钟卫〔2010〕14号
关于印发《2010年钟楼区卫生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钟楼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一 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知
钟楼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6份
2010年钟楼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按照《常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细化、量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严格执行《常州市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办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要进行公开听证。在更大范围内,以更灵活的方式扩大公众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过程。积极探索建立意见采纳和处理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不断完善听证规则和听证工作规范。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更为系统化、科学化,促进依法行政。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范围、条件、标准等,以适应经济社会客观环境的变化。
三、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六)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七)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对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改变等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我区卫生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八)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九)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在7月和12月份两次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进一步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十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现场核实、公开听证、质证等方式全面审查,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十二)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十三)建立协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十四)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落实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年终进行考试考核。
(十五)加强对机关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
(十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