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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1958X/2008-00088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人口计生发(2008)第15号 发布机构: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08-04-06 发布日期: 2008-04-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对2008年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常钟人口计生发(2008)第15号
 

  2008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认真贯彻实施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为重点,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区又好又快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的人口环境。

  一、全面开展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培训

  为了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一法三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知识普及率,提升计生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各级计生部门、计生协会要充分利用“5.29”、“7.11”、”9.25”等重大计生纪念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各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折页、手册和便民服务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展板展示等方法提高计生法律法规的群众知晓率。除了在纪念日进行集中的宣传,在平时各级还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人口学校等手段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的进行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今年区计生局将对全区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培训,重点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进行讲解与分析,有针对性的对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的加强,逐步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各街道计生办还要利用人口学校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计生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计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全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

  二、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

  为进一步实施《关于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的意见》,今年将继续在全区各级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依法保障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区将推出一项新的举措:在全区各级计生部门统一编印发放《钟楼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指南》,该指南以活页的形式汇集了计划生育各种政策、法规、奖励制度、办事程序,做到“一本通”,该实用手册将放置在全区各街道、村、社区计生办事窗口,方便来办事的群众随手翻阅,不仅便于群众了解各项计生政策,同时对计生工作人员在办事程序和时限上也能起到监督作用。各街道要继续发扬在以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辟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逐步拓展便民维权的内容,探索便民维权的新的载体和形式,兼顾不同人群,把日常性工作和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全面提升群众的知识普及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 对信访重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群众解释、安抚工作。

  三、扎实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关于印发<常州市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成立了“钟楼区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联合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全区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此专项活动从2007年10月开始到2008年8月结束。在2001年-2006年全区出生人口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清查2001年以来城镇地区二胎生育,照顾生育审批和非婚生育情况以及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各街道根据《钟楼区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群众举报、自我报告和检查等方式,查清查实未依法予以处理的违法生育个人,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2008年6-7月与年中工作考核结合进行阶段性评估,2008年7-8月完成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报告。各街道、居委会要借此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严禁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谨遵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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