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双争创”为契机(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以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为重点,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的,全面促升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各项工作,为积极推进我区“三大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网底建设,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自治作用,建立以村(居)党支部为领导、以村(居)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协会为主体、广大育龄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组织网络体系。探索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途径和举措,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做到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领导小组、有计划生育民主议事小组,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工作难题,使民情、民意、民智真正在决策和管理中得到体现,逐步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
二、推进便民维权,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将继续在全区计划生育系统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便民渠道、延伸便民内涵。各级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街道、村、社区计生服务“窗口”的建设,努力建成“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规范服务,办事快捷,作风廉洁,管理严格”的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增强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制化进程,提高计生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努力实现“零投诉”,依法维护现行生育政策,树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齐抓共管,创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
开展“关爱万名农民女工计划生育,保障千家企业安心生产”主题活动,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完善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为核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建立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主体、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辅助、社区服务室为补充的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服务体系,逐步发放《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加强与公安、劳动、卫生、教育、建设等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区域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推行以信息化为抓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平台的质量和效能,推广《常州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信息化服务系统(网络版)》。对生活、生产、生育等方面确实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行流入地与流动出地双向考核机制,实现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引导、鼓励流动育龄群众参加当地计划生育村(居)自治,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四、关注民生工程,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中有关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待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金额将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联合劳动、财政部门继续做好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让这一关系到计划生育群众切身利益的奖励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同时,街道、村(居)各级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扶助机制,让计划生育家庭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好事做实,确保农村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到位。
五、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人口计生信访长效机制。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大对违法生育举报信访案例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依法治访,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在处理日常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和《信访条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性问题、普遍性问题,杜绝集体访、去省赴京访和重复访,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做到100%优质结案率。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