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推动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实施社区早期教育工作,优化育人环境,提升3岁以下散居婴幼儿(看护人)的受教育率,推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我区经研究决定申报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以下简称“早教示范区”)项目,现就我区开展早教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建立早教示范区的目的意义
建立“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是社会全面进步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逐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注重把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大国,努力提高公民素质。早期教育是21世纪儿童教育的大趋势。早教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可为婴幼儿的后续教育及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早教示范区,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宗旨,提高中国人口素质的需要。国内外婴幼儿研究表明,0—3岁是人生发展最重要的时期,很多思想、习惯在3岁前打下基础;最初的身体素质、智力发展、个性品质的形成,也是从3岁前开始的;50%的学习能力是在4岁前发展的。早期教育在儿童身心发展中起着先导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建立早教示范区,是家庭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过去20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家庭结构相应由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化,目前独生子女家庭占21.69%。独生子女培养教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课题。独生子女的早期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家庭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建立早教示范区,是推动人口计生、教育、卫生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提出:“要建立和完善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管理体制的目标,让每个孩子都享有一个最佳的人生开端是育婴工作者们的重要使命。”人口计生部门具备规范化管理条件,“示范区”项目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它科学的管理机制和健全的培训、服务网络,为组织、实施“示范区”项目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对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行政规章制度和早教事业发展规划和整合、开发早期教育资源具有规范作用;对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儿童系统化保健服务,全面监测人口出生质量并及时进行干预具有深远意义。
二、确立目标,以项目带动全区早期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
项目用4年(2006年-2009)时间,建立“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对0-6岁的胎儿、婴幼儿全面实施胎教、早教的理念、方法、内容,普遍,显著地提高全区婴幼儿的综合素质。具体实现6项目标:
1、发挥人口计生的网络优势,建立和完善以早教中心为龙头、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技术支撑、社区早教服务工作站为拓展面、公办性服务机构与民营性服务场所相结合的立体化网络,协调幼教、妇幼保健、妇联等单位,共同做好示范区各项工作;
2、在全区范围内对0-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早教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培训指导;
3、在全区为育龄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早教服务,积极倡导优孕、优生、优育、优教;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TORCH筛查服务,推广孕前孕期营养素;建立和完善出生缺陷检测体系与优生检测实验室网络,为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做努力。
4、协同教育部门抓好项目师资的培训,探索项目运作的操作人性化、机构品牌化、服务专业化、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化、效益最大化、队伍职业化、培训系统化、发展可持续化的先进科学新模式。
5、开展针对孕产妇以及各年龄层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活动(如语言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艺术训练等),利用早教中心定期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开设婴幼儿潜能开发项目、胎教、婴儿浴、婴儿爱抚式按摩等特需型服务。
6、联合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在校园、家庭、社区举办各类宣传教育、亲子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推进独生子女教育,开展独生子女教育研究,为独生子女教育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工作。
三、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优化早期教育机构与管理体制
1、以婴幼儿发展为中心,构建一个由政府统筹,计生部门牵头,教育部门为主,卫生部门和妇联为辅,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村(社区)成员参与的社会早期教育管理体系。
2、以项目研究为支点,致力于政府与群众、社会,教育与计生、卫生,机构与家庭、社区的良性互动,并通过媒体的追踪报道扩大影响,传播早期教育的科学理念和先进方法。
3、以区早教中心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形成一个多功能早教中心与多个社区分系统培训基地相互补充、公办性质的早教场所与民营性质的早教机构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区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整体水平提高。
4、以村、社区为依托,以政策为导向,强化家长的主动需求与家庭环境的作用,面向散居于家庭的0—3岁婴幼儿开展潜能开发与卫生保健、早期干预、健康教育等服务项目,建立完善的社区—家庭—卫生机构婴幼儿服务网络,引导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关心婴幼儿教育。
5、寻求公办与民营教育共同发展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托幼一体化和教育机构、社会力量、家庭办学多元化、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层次分明的早期教育新格局。
四、履行职责,全力保障早教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开展
为更加有效地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专门成立钟楼区早教示范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钟楼区政府副区长沈梅担任,区人口计生局局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宇虹和区教育文体局局长许立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人口计生局、教育文体局、卫生局、妇联、计生协等单位的机关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协,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
早教工作应在区政府领导下,依托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部门牵头、教育部门为中心,卫生部门、妇联等方面各司其职,确立“政府指导推动、部门合作联手、社会积极参与、民非组织补充”的项目运行模式;建立培训师资、学习交流、指导督察的长效工作机制;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紧紧围绕提高人口素质这个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筹和组织全区婴幼儿早教工作,具体落实早教示范区项目的申报验收事宜,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规划;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监督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计生网络优势加强对社区群众儿童早期教育知识的宣传,利用人口学校等阵地开展对0—6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的儿童卫生保健、饮食营养、生长发育、科学教育等方面的指导培训,举办社区亲子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早期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条件,在村、社区建立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早教育儿队伍。
区教育文体局:加强社区早期教育基地的建设,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研究,探索建立早期教育0—6岁托幼管理一体化的服务机构,完善区、街、居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依托中心园所,向每一个0—3岁婴儿家庭辐射;利用区级早教中心建成社区早教工作者培训基地,负责开展社区早期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建立务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将社区早期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畴,根据社区早期教育的特质指定科学的评估体系,从社区的机构、领导、投入、管理、基础设施、教育过程、效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评估,保证社区早期教育健康发展。
区卫生局: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与指导,形成社区—家庭—卫生机构网络;在社区中开展以0岁组婴儿为主的0—3岁婴幼儿卫生保健、早期干预、健康教育等项目,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模式;对社区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区妇联: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尝试建立相互沟通和协调的平台,切磋婴幼儿早教工作,寻求促进婴幼儿早教工作的共识,形成婴幼儿早教工作的合力,积极推动《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权益相关法律的实施;结合服务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母亲在孩子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对广大婴幼儿母亲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的宣传,结合《两纲》要求,开展技能培训、科教讲座,提高3岁以下和3—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区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婴幼儿家长的需求为其做好“三生”服务,通过广大会员、志愿者面向社区、家庭广泛开展科学早期教育的社会性宣传;发挥群众团体民主监督的作用,主要是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府行为,以加强对婴幼儿早教事业的重视,促进婴幼儿早教事业的规划和管理;在社区婴幼儿早教服务的管理规范准备制定时,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在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后,要及时地向群众宣传并释疑解惑;利用协会联系广泛的优势,促进婴幼儿早教工作的内外交流。
区早期教育中心:重点负责区级早教中心的规范建设,高定位起步、高标准管理、高质量服务,将其建成为功能设施齐全、环境温馨优雅、适合儿童特点、教学—科研—师资培训一体、全市一流的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工作教学示范基地;发挥早教中心的教育资源优势,不断扩大早教中心在0—3岁婴幼儿教育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进入社区开展科学早教讲座,改善本地区0-3岁婴幼儿的教养环境,不断提高本地区的早期教育水平和家长的教养水平;指导0-3岁婴幼儿家长按照婴幼儿自身发展规律科学养育,充分发展婴幼儿潜能,使宝宝生活的教育、行为的养成、感知觉的发展以及运动能力等各方面都得到全面的、和谐的、健康的发展,具体内容包括:
1、开设3--6个月婴幼儿“送教上门”服务项目;
2、开设6--18个月婴幼儿亲子早教班;
3、开设1.5--2岁幼儿半日班并设周末亲子班;
4、开设2—3岁幼儿的全日班;
5、定期向社区0—3岁散居幼儿开放园内玩具设施、组织亲子活动向家长传授和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
6、组织社区散居婴幼儿参与早教中心的大型活动和游戏活动;
7、组织散居婴幼儿家长参与早教中心的有关讲座和活动(育儿沙龙、经验交流等);
8、建立钟楼区早教中心网页,开设有关早教内容栏目;
9、开设婴幼儿图书室,为社区家长提供教育图书,提高家长的育儿经验;
10、宣传板报进社区,向社区居民宣传0-3岁早期教育的先进理念和教育动态,宣传科学养护知识和方法,力求提高整个社区的早期教育的意识和水平。
区妇幼保健所(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为婴幼儿家长提供免费的早期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儿童系统化保健服务项目,并提供优生优育方面的优惠服务。在儿童出生1、3、6、9月、1岁、1.5岁、2岁、2.5岁、3岁时,分别对其身体、智能、社会适应性以及膳食营养、日常护理等进行测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和纠正,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同时提供相应的早期教育、膳食营养和疾病防治指导方案。具体包括: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儿童生长发育检测、儿童智能筛查检测、儿童心理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指导、医疗文书发放及电脑信息资料管理等。
五、高度重视,加强早教示范区项目工作的领导
1、建立早教示范区,提高人口素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作为一件大事切实予以重视并加强领导。要把婴幼儿早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区政府将定期听取各地区开展婴幼儿早教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加强监督与指导,列入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施定期考核。
2、建立早教示范区,提高人口素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部门定期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婴幼儿早教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婴幼儿早教的各项活动。
3、增加经费投入,提高资金利用效益。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增加对婴幼儿早教工作的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婴幼儿早教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早教水平。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早教师资和社区早教工作者队伍,是全面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基本保证。要瞄准早期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把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作为促进早教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修班,开展技能竞赛、研讨座谈等形式加大对专职早教育儿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同时利用专职师资队伍对社区早教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研讨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早教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早期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人力支持。
中共钟楼区委宣传部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钟楼区卫生局
钟楼区妇女联合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