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内部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内部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的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济改革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参与西部开发和支援苏北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区级权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小型农业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审批和区级权限以上的核审转报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和向上核审转报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
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的研究,并对年度预期目标和主要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负责编制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制定全区重点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协调督促和年终考核;负责制定区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监测、分析、汇总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和重点目标情况;
负责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做好有关组织和协调推进工作;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发展方向以及工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行业、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负责区级权限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核准、备案和区级权限以上的核审转报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发展科
负责或参与研究提出本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和论证社会发展改革方案,并做好有关社会发展中相关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区级权限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审批和区级权限以上的审核转报工作;参与社会事业建设资金及社会发展基金的安排和管理;负责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的管理和协调;负责社会事业资源布局调整、发展等规划的制定和宏观协调;组织实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评估工作,研究有关社会协调发展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整体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区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革,负责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规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滚动培育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区级上市后备企业;负责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组织各类创投企业与区优质项目的对接活动,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和上市企业的培育。研究提出全区企业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企业债券融资活动的发行、管理;负责农村小额贷款银行的筹建、运作和管理工作。
(四)服务业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市场的发展与培育,并做好组织实施推进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区级权限服务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核准、备案和区级期限以上的核审转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发展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区重点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加强旅游市场的信息引导;对全区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本区范围内的旅游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好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区内旅游汽车服务质量;参加涉及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工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对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和指导。
二O一O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