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经贸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有关经贸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经贸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书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办、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和车辆调度等日常行政管理;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检举、控告、申诉等事宜;根据区委和局党委的要求,负责全局的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离休干部和局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负责宣传报道和统战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办理区人大建议、区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职工住房的收租、修缮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负责局党、政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部分所属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钟楼经贸》专刊及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二)综合科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及对机关所属资产的管理、协调;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税收、信贷等政策法规;负责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负责所属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统计、分析及汇总工作,参与拟定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指导并督促所属企业做好劳动用工、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市经贸委、区职称办,做好经济等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的审核、报送、参评工作;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
(三)工业运行科(中小企业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动态;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及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指导全区企业的扭亏增盈和“减负”工作;负责全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新增长点的培育、监控;组织协调企业资产重组;指导企业的质量管理,组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负责对企业能源、信息、环保工作及对重点技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产品标准、质量、计量、产品鉴定等管理工作;配合监督工业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利用的工作;参与工业布局中有关企业搬迁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和管理民企扶持资金和技改扶持资金申报。组织企业实施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审计,协调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节约用电的宣传,参与电力行政执法。负责区中小企业局综合业务;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中的问题;负责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四)贸易市场科
拟定我区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参与第三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处理第三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业网点建设的规划布局;负责商品流通市场的调查、分析与监测;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市场安排、协调及政府调控商品的储备和稳价保供措施;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管理,监测并调控市场运行情况;指导、组织、协调、举办和参加博览会、展销会及交易会等大型商品交易活动;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