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经济贸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办公室、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04)68号)和《关于印发<钟楼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钟委办发[2004]51号及《关于各辖市、区经贸局增挂“中小企业局”牌子的通知》(常编办[2005]38号)的规定,区经济贸易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挂“区中小企业局”的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划出的职责:
将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交给新组建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对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商贸规划及计划。
(二)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产品的标准、质量、计量、鉴定等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力、能源供需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三)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工商业结构调整,拟定和实施结构调整规划、计划和年度意见;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技改项目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
(四)参与指导企业改革与发展;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参与全区各类市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拟定全区流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研究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参与拟定流通体制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工商领域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
(五)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测、分析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