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科技局内设机构为综合科、科技管理科、专利管理科
二、内设机构职能
1、综合科职能
1)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工作;
2)负责单位资产、物品采购、后勤保障、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计划的汇总、项目受理、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的管理、执行和验收工作,归口上报各类科技计划统计资料;
4)负责局机关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障、职称申报等工作;
5)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科技拥军办公室工作;
6)组织申报和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指导全区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工作;
7)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其他科技专项资金,并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技管理科职能
1)负责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的拟订、实施工作,负责各级科技进步奖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2)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
3)负责组织、申报各级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的管理、执行和验收工作;
4)负责全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的培育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及“双密”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
5)负责制造业信息化试点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有关项目和计划;
6)负责产学研联合、科技合作、交流等项目的协调工作;
7)负责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抓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8)规划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对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科技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利管理科职能
1)组织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负责全区专利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专利成果的实施;
3)负责知识产权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专利资助和统计工作,负责专利信息工作;
4)负责知识产权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的管理、执行和验收工作;
5)负责全区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6)负责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工作;
7)编制全区国际科技合作的计划、负责省、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
8)负责全区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负责全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申报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