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工作:
拟定全区年度外商投资目标并负责年终考核;
负责牵头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报批;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上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项目、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审核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
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
经常性的具体工作:直接或协助区内招商网络人员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详述操作流程,提供文件格式,掌握产业政策,代表市外经局初步审核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的若干项材料。例,根据商务部要求,为全区13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换发新版批准证书。
指导和管理全区企业的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
拟定全区年度外贸出口指标并负责年终考核;
负责本区企业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
提供对外贸易政策法规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