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安排局机关内外有关事务;负责文秘、机要、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信息、接待和局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督查、催办工作;组织协调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负责教师人事、工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教师的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初级职务评聘工作。
2、教育文体科
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施教区的规划和调整;负责对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化建设;指导学校德育、青少年科普、卫生保健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区的教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竞赛活动。 拟定幼教事业的发展调整规划,实施对幼儿园教师、财务、保育、教育、固定资产的管理,并做好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拟定全区文体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实施对各文体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指导。
3、计财科
拟定学校、幼儿园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各校(园)的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指导校园建设、校舍安全维修、委派会计和各校(园)出纳会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教育文体事业统计工作;指导学校校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全年财务计划预算;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4、组织人事科工作
负责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的教育工作和党的思想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党建带团建、工建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奖惩;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全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教研室、培训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评优评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