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指导、管理、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二)增加管理和指导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职责。
(三)将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交给区政法委。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监督全区的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
(四)指导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全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协调、指导全区多元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