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1、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
2、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环境信访事件的调处。
4、负责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和立案。
5、负责对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辖区内企业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污染控制规划和政策的编制、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和监督;
8、负责辖区生态建设的工作指导、环境法制工作。
9、完成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监理处、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计划处布置的工作任务。
钟楼区环境监测站
1、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环境管理执法监测、对外技术服务和环境监测科研任务;
2、负责辖区地表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道噪声等噪声监测、区界断面和区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临时性监督监测、污染源总量监测;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清水工程”等政府重点工作中的环境监测;
3、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4、负责辖区内固废和辐射管理。
5、完成市环保局监测中心站、固废辐射处、固废辐射中心布置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