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现将《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为钟楼区人社局)政务信息是指在职能范围内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时效性、政策性、综合性、权威性、倾向性等特征,可作为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形成决策和指导工作依据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钟楼区人社局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收集、整理、报送、贮存政务信息,为上级和本单位领导服务,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对全区人社工作进行指导,开展政务信息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第四条区人社局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各科室的政务信息工作。区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务信息扎口上报。
第二章信息员制度
第五条区人社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信息员,在此基础上建立局信息网络,区人社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总结、交流等活动。信息员因工作变动须报区人社局办公室。
第六条 信息员义务
(一)收集、编写和向上级机关报送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准确,重要信息不漏报;
(二)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局领导交办的政务信息工作任务;
(三)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政务信息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信息工作制度
第七条信息报送要求
(一)事实清楚,要素齐全;
(二)一事一报,时效性强;
(三)主题鲜明,文题相符;
(四)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内容针对性;
(五)加强深度分析,提高信息质量。
第八条重要信息约稿制度
区人社局办公室通过预约方式,向信息网络成员发出重要信息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政务信息网络成员按要求积极组织专人搜集材料和撰写,按时上报。
第九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
由区人社局办公室负责统计,按季度汇总通报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采用情况。
第十条目标考核制度
信息工作每年年初提出量化指标,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第十一条信息保密制度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在依法保守秘密的前提下,开展好政务信息工作。
第四章信息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信息员对各类政务信息进行认真筛选、加工,分类编报。其中紧急信息、重要信息随编随报(超前或当天),其他信息及时专报(2日内)。具有较高新闻价值的信息同时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发布。
第十三条政务信息须按规定审批后方能上报,一般信息由各分管领导审批,重要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上报。
第五章考评与奖励
第十四条区人社局政务信息工作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
第十五条 人事管理科(含职称办)每年须报送5条以上,工资福利科每年须报送5条以上,人才服务中心每年须报送10条以上,劳动监察大队(含劳动关系科)每年须报送12条以上,仲裁院(含调解仲裁科)每年须报送10条以上;就管处每年须报送20条以上,社保中心每年须报送8条以上。信息报送指标包括必报信息和约稿信息。
第十六条考核计分
(一)基本分:完成年度上报信息量,得30分,未完成不得分。
(二)采用分:局网站录用1条得1分,区政府网站部门动态录用1条得1分、钟楼要闻录用1条得2分,区级各类信息简报录用1条得5分,市局网站录用1条得1分,推荐至市政府网站录用1条得5分,《常州劳动保障》及市级各类信息简报录用1条得5分,省级录用1条得10分、国家级录用1条得20分。
(三)奖励分:
1.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领导每批示1条加10分;
2.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领导每批示1条加20分;
3.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领导每批示1条加30分;4.国家领导人每批示1条加50分。
上述计分,均采用累加制。
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评比奖励制度。区人社局办公室将对录用稿件的数量、质量以及媒体录用等级定期进行汇总,并按积分进行评比奖励。
第十八条 将信息工作纳入局年终考核评比。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各直属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