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常组通[2008]22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235号)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基本要求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坚德、能、勤、绩、廉,坚持以“德”为先,突出,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考核工作实绩。
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年度考核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拟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4、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单位是否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以及民主测评的对象、范围及测评方式,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测评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二、有关年度考核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未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或未按规定开展平时考核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降低5%。
(二)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考核优秀等次不得重复使用。
(三)对于平时工作表现突出、成绩较好的称职人员,可按最高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5%确定为优良,享受上浮地方工作性津贴与考核挂钩部分的50%。往年考核中对5%称职人员予以嘉奖的办法不再延用。
(四)因工作失职、违纪违规受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称职以上等次。
(五)今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六)在本市、辖市(区)党政机关挂职锻炼的公务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挂职人数计入挂职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
(七)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1]232号)严格执行。
(八)其他相关事项的处理按《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严格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规定精心布署、规范操作、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度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2011年12月15日前,区各级机关分别按照科级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人员)和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科级以下人员的15%申报优秀人数。本年度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事先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的申报比例可提高到20%。由区级机关各单位填写《2011年区级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审核表》,携带单位编制本、三定方案,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2011年12月28日前,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报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分送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区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各街道、开发区副职干部的考核表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用铅笔签署意见,用钢笔签名后报送区委组织部,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党政、人大正职干部考核同区机关副科职以上干部的考核一致。
(四)2011年12月28日前,区各级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和科级以下人员由各单位(部门)按规定比例评出优秀等次人员,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2011年公务员考核结果花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2011年1月15日前,上报《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通过区政府办公自动化平台以邮件形式及纸质报表两种形式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设立投诉信箱,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确保2011年度考核工作按程序规范进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内设机构考核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1、《2011年钟楼区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审核表》
2、《2011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审核表》
3、《2011年公务员考核结果花名册》
4、《2011年公务员考核结果统计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