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司法所: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新一轮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的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了《2011年度钟楼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为及格;90分(含)以上为良好;100分(含)以上为优秀。根据考核情况,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考核方法:由区局组成考评小组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考核。先由司法所长汇报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然后由街道分管领导、街道有关部门和基层调委会主任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评议,然后对司法所工作满意率进行书面测评。
考核结果作为区对街道科学发展观考核和司法行政系统评比先进的依据以及向各级推荐先进的条件之一,年终考核结果通报各街道办事处。
附:《2011年度钟楼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