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司法所、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2011年钟楼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1年钟楼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为目标,以“关注民生、扶贫助弱、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根本宗旨,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服务窗口建设,稳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做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为此,2011年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1、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在社会各界的知晓率。
2、定时定期有方向性地组织法制宣传活动,适时在外来民工密集的工地和社区、市民活动广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咨询和专题讲课。
3、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目标群体的保护。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1、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2、注重网络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组织能力。完成“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的创建,并培训安排专职人员坐堂接听、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和建议。
3、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在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上迈出新步伐,同时结合省厅出台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建设标准》,推动我区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建设。
三、加强法律援助窗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1、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代办点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援调对接机制建设,及时、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2、规范办案行为,咨询接待、援助审查、制作文书、指派承办各环节均做到热情、主动,审查严格程序合法。结案卷宗归档及时,装订有序。对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实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核,对受援案件实行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查处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3、严格考核法律咨询接待窗口和“12348”咨询热线平台服务质量,做到挂牌上岗、热情接待、办事认真、记录详细。让广大市民带着问题来,得到收获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