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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建设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19483/2011-00020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建[2011]第2号 发布机构:建设局
产生日期: 2011-04-02 发布日期: 2011-04-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从四方面具体制订了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钟楼区建设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常钟建[2011]第2号
 

局各科室、拆迁办:

  2011年是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为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树新风,争当文明市民,快行动,建设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我局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科学发展至上、改善民生至上、环境提升至上、和谐安宁至上、人民满意至上,主要围绕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开展创建工作。

  二、组织机构

  钟楼区建设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业工作组。

  (一)办公室。主任:吴玉兴。

  主要职责:

  1. 组织、协调、督促、督查我局创建工作的开展。

  2. 组织召开局创建工作点评会、通报会等工作例会,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创建进度和创建工作信息。

  4. 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5、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二)市政建管组。组长:于波

  主要职责:

  1、加强区管道路设施整治管理,确保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2、加强街巷基础设施、路面整治管理,确保道路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

  3、加强对拆迁、建筑工地的管理,通过日常质安监检查巡查和培训,确保工地文明施工。

    4、加大沟通协调,对辖区范围内的非区管道路和市政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创建指挥部和市有关条线进行反映,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 绿化工作组。组长:张毅

  主要职责:

  1、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标准,做好区属绿地的日常养护管理,强化巡查、整改和考核,有效提高绿地的保洁、修剪水平。加强对绿化养护单位的管理,做到文明作业。

    2、加大整治力度,对绿化带内出现的公共设施破损、植物长势差、植被空秃等情况及时整治,确保绿地内良好的景观面貌。

      3、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游园,加强公园绿地的管理,减少各类不文明游园行为的发生。

      4、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对于辖区范围内的非区管绿地,发现问题及时向创建指挥部和市有关条线进行反映,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围绕我区创建的总体要求,根据年度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分成“全员发动责任分解、全面找差整改提升、全面迎检巩固完善”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员发动责任分解阶段(1~4月)

  1. 广泛调研,明确201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

  2. 成立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办公室,下发《钟楼区建设局2011年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3. 对照2011版测评体系,分解责任、明确任务,出台《钟楼区建设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附后)。

  (二)全面找差整改提升阶段(4~7月)

  1. 全面解读《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各工作组与测评体系内容全面对接,制定各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

  2.广泛参与“讲道德、树新风——做一个文明常州人”主题活动,深入推进“设施完善、文明行为、公益互助、爱岗敬业、市民督查、舆论导向”六大工程。积极参与公共设施完善、交通秩序整洁、公共环境净化、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提升、机关干部进社区、“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城市文明加一分”志愿服务等专项活动。

  3. 组织每月一次的督查通报会,下发整改通知书。

  4. 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要求,采取措施,拟定专项行动方案,整改到位。

    (三)全面迎检巩固完善阶段(8~12月)

  1. 加强对全区城管系统迎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2. 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3. 做好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材料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钟楼区建设文明城市责任书》的要求,将责任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对于已达标的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加大整改力度,限期达标。

  3、强化督查。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局创建办将定期不定期的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展情况和成效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向领导小组通报。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题研究和督办,确保我局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附件:《钟楼区建设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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