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钟楼区学前教育
三年行动计划
钟楼区人民政府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谐,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争创“学前教育现代化示范区”,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现实基础与形势挑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学前教育摆在全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职责、落实扶持政策、统筹城乡资源,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较好满足了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学前三年入园率高位提升,实现了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1.学前教育全面覆盖。积极发展多样、有效的学前教育服务,学前三年入园率在99%的基础上持续高位提升,较好满足了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全面实施幼儿园园舍改造提升工程,“十一五”期间,共投入6000万元资金,新建、扩建幼儿园8所, 80%的园舍得到了改造修缮,园舍面貌极大改善。
2.早教模式全市推介。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运作方式,探索建立“一中心五基地”钟楼早教模式,进一步提升办学环境、优化师资力量、创新早教课程,钟楼早教模式全市推介,区早教中心提档升格为市早教指导中心,亲子早教课程《赢在起跑线》全国获奖。
3.办学格局日益优化。注重办学资源的均衡高效发展,引入优质办学资源,探索建立合作办园等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区域学前教育水平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区23所幼儿园中,1所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幼儿园,18所创成省级优质园,2所达标市级示范园。
4.师资力量逐步壮大。坚持幼教队伍的统筹配备和梯度培育,实施幼教队伍分类培养工程,师资力量逐步壮大。五年来,全区幼儿教师大专及以上比例由75%提高至88.6%,中级职称比例由20.5%提高至25.1%,新生成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131人,市区骨干教师比例由11.4%提高至26%。
5.教育内涵深入拓展。创新教学理念,强化园本教研,提升办园质量,推进“一园一特”特色园创建活动,3所幼儿园创成市特色园,8所创成区特色园, 2008海峡两岸幼教学术研讨会在我区成功举办。
经过近几年的有效投入和积极扶持,全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办学格局日益完善,教学质量明显提升,为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期盼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一是教育资源短缺。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快速跃升,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多,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难”矛盾日益凸显。同时,城市框架拉开,城市建设加快,新建小区群众就近、方便入园的需求日益迫切,现有学前教育资源难以满足。二是运作保障脆弱。自收自支的体制决定了幼儿园的收入绝大部分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幼儿园的日常维修、设备更新和增添、教师培训等经费难以得到更好保障。三是师资力量薄弱。幼教队伍待遇偏低,优秀年轻教师流失率较高,骨干教师生成速率较慢。队伍培养模式创新力度不够,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四是体制机制缺位。在现有体制下,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或多或少还存在职责不清,投入不足,配备不合理等问题,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需进一步理顺。
二、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2011—2013年,全区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合力建设新钟楼,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将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努力开创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以“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为总要求,逐步构筑起覆盖区域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创成“学前教育现代化示范区”,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平价、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主要目标:新增7所配套园、改扩建12所老园,新办的幼儿园以公办为主;积极推进幼儿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将幼儿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保障比例及水平,至2013年,各街道办好一所财政全额保障的公办幼儿园;全区50%的公办编制教师工资福利由财政保障;积极推进优质特色幼儿园建设,至2013年省优质幼儿园达85%以上;充分发挥早教指导中心的幅射引领作用,三年中基地覆盖率达100%,早教免费体验达100%。
三、具体措施
(一)整合资源,扩大容量
1.盘活扩容存量资源。按照“广覆盖、强基本”的要求,充分发掘现有各类教育资源,改造扩建一批幼儿园,扩大现有资源的办学能力。鼓励优质示范园通过举办分园或采取兼并、承办、联办等途径,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引导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切实发挥名园的示范辐射效应,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2.吸纳引入社会资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多层次、多格局的多元化办园模式。强化政策引导,在城乡公办资源短缺、入园矛盾突出区域,有序吸纳有资质的社会团体、企事业法人、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采取独立式、股份式、租赁式等多种办园方式参与举办学前教育,进一步优化配置全区学前教育。
3.推动落实政策资源。将学前教育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城市建设进程中,统筹考虑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注重发挥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配置和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主要渠道优势,利用旧城改和新区建设契机,在小区规划、审批和验收等各个环节推动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按照省级优质园的标准,有序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的配套幼儿园,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以公办为主,确保适龄儿童逐步实现就近入园。
(二)科学保教,提高质量
1.深化学前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深入推进学前教育的课程改革。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小学化”、“保姆化”倾向。
2.健全城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效应,大力实施以强带弱、资源共享的“园对园”合作行动,着力完善教师“结对子”和城乡园长互派制度,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3.推进社区早期教育。整合区域资源,强化政府统筹,建立以区早教指导中心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教育、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努力满足0-3岁儿童和家长多样化的早期教养服务需求。试点成立8—10家社区儿童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每年定期为社区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免费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三)优化队伍,提高素质
1.强化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公开选聘和择优任命;对民办幼儿园园长的考核选拔,严格执行准入条件,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建立园长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分期分批遴选15—20名园长赴高等院校、境外拓展培训,有效提高园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2.优化公办幼儿园师资配置。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按照岗位设置标准,采取引进、委培、带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逐步缓解幼师数量不足问题,力争三年内实现公办幼儿园财政保障事业编制达50%。
3.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启动实施“让每个教师走向成功”和“未来名师成长之路”幼师培育工程,分层次、分年度制定落实各类幼儿教师培训计划,每年遴选50名骨干幼儿教师进行高层次专业培训,对农村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到2013年,力保新增高级职称5名,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2名,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60名,大专及以学历比例达到92%以上。
(四)拓宽渠道,加大投入
1.增加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增量倾斜、有序投入的原则,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比例,至2013年各街道至少办好一所财政全额保障的幼儿园。
2.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政府、举办者、家长等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在保障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同时,注重对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性扶持,有效减轻社会力量办学成本。
3.建立扶困资助制度。积极创设条件,落实帮困资金,通过社会捐资、政府投入、举办者减免等多种形式对特困家庭和外来流动人员子女入园减免学费,着力缓解“入园难”问题。
(五)加强监管,规范办园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实行区级统筹、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动态监管督查。加强对幼儿园准入、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教师资质、人员流动、工资待遇、教育教学、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实行动态监管,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街道、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三年行动计划年度推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