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区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激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提升专业水平,使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获得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钟楼区师德模范(10名)
2、钟楼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
3、钟楼区优秀班主任(20名)
4、钟楼区特色项目建设优秀辅导员(20名)
二、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局属单位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钟楼区师德模范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率先垂范。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关爱每一位学生,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方面有独到之处。 4、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5、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钟楼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在教学改革、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对本学科教育教学有系统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4、胜任青年教师指导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突出。
(三)钟楼区优秀班主任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政令,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在师生中及社会上有较高的声誉。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研究学生成长需要,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主动健康发展。
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自觉转变教育观念,努力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勇于实践,大胆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善于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5、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曾获校、区以上优秀班级。班级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四)钟楼区特色项目建设优秀辅导员
1、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具有与学校特色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教育理念,积极主动投身于学校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2、特色项目建设推进目标明确、措施科学、过程扎实,能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把特色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3、积极带领学生参加特色项目的培训、比赛、展示等活动,成绩显著,学校特色项目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影响力。
4、积极参与特色项目课程的开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学生素质得到全面提高,逐步形成体现办学特色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和相应的能力。
四、推荐原则、方法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原则
1、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推荐时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二)推荐方法
学校(单位)民主推荐、行政会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对初步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上报区教育文体局,再由区教育文体局进行评审。
(三)推荐名额
各校(单位)原则上每个类别各推荐1名。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1、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材料请学校审核原件确认无误后,于7月10日前报送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人事科。(幼儿园交幼教管理中心)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份,主要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