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钟卫〔2011〕17号
关于公布二级手术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常卫医〔2010〕320号)文件精神,我区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区卫生局申报二级手术审核,经组织专家资料审核、现场考评,现将审核结果公布(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准予开展的二级手术,其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有技术管理规范的,医师必须具备该规范所要求的资质(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等)方可开展该技术。本文件下发后,各中心拟新开展二级手术的,可向区卫生局进行申报,经审核准入后方可实施。
二、各中心要加强二级手术准入管理与日常监管,未经准入,一律不得超范围开展二级手术,确保手术质量与手术安全,保障患者健康与生命安全。
附件:准予开展的二级手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