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钟卫〔2011〕23号
关于马小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马小明同志为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均为三年(自二 一一年八月十五日至二 一四年八月十四日止)。
聘任叶蓓蓉同志为钟楼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试用期一年(自二 一一年八月十五日至二 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止)。
聘任柏欣晖同志为新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自二 一一年八月十五日至二 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止)。
免去马小明同志新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此页无正文)
二 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
职务任命通知
抄送:
新闸街道办事处、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