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州市钟楼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法整合,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撤销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常州市钟楼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后的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 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王元庆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连志阳 区人武部副部长
严志军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志刚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甲南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左 琦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福成 区卫生局副局长
余璐文 区总工会副主席
徐云坤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
委 员:沈永红 区级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徐绍锋 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虞凤琴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科科长
陈凌云 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科长
刘冬梅 区卫生局综合管理科科员
王兴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科长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王兴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