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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督查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12】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2-02-24 发布日期: 2012-03-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为确保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优质、高效、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施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根据《 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制定《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督查与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督查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2】1号
 

区各办局:

  现将《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督查与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督查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优质、高效、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施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根据《 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的督查与考核按照“统一方案、联合督查、严格考核、及时通报”的方法进行。

  第三条凡是进入“三合一”网络平台公示权力、运行权力、交换数据的各职能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在区政府和区“三合一”网络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督查考核工作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组成督查考核组,共同参与,联合实施。

第二章督查

  第六条督查工作原则上定期开展,也可由督查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开展。

  第七条 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的行政权力要按规定清理;

  2、清理的权力要按规定进网运行;

  3、进网运行的权力要按规定行使;

  4、各单位在“三合一”网络平台的运行中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第八条 督查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可在征得“三合一”网络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与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第三章考核

  第九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个考核均以百分制形式进行。最后将两个成绩折算成一个百分制总成绩,其中日常考核成绩占60%,集中考核成绩占40%。集中考核与督查工作可合并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1、各单位上网办件时效异常情况。

  2、各单位上网办件自由裁量基准的执行情况。

  3、各单位上网办件的服务质量。

  4、各单位对投诉建议的整改情况。

  (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开展:

  1、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有明确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协调机制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名单。

  2、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及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三合一”网络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上线运行。

  (1)应进网的行政权力要全部网上运行。

  (2)行政权力事项要网上全程实时无障碍运行。

  (3)岗位责任人要依法规范履行操作职责。如果是授权操作的,要有规范的授权手续。

  (4)权力运行数据要完整、正确。

  4、各单位变更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及岗位人员要履行网上审批手续。

  5、监察人员履职。各单位监察人员每个工作日至少一次上网监察本单位的办件情况。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条考核结束后,督查考核组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考核不合格的,给予15天整改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省、市、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钟楼区 “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日常考核细则;

  2、钟楼区“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集中考核细则。


附件1:

钟楼区 “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日常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评分内容

一

时效考核

(100分)

  1、对权力事项各部门的办件时效性加以评估,评估公式为:100×[1-2×(1-法定期限内办结率)-(法定期限内办结率-承诺期限内办结率)];

  法定期限内办结率=法定期限内办结数/总办结数

  承诺期限内办结率=承诺期限内办结数/总办结数

  超法定期限办结率=1-法定期限内办结率

  超承诺期限办结率=法定期限内办结率-承诺期限内办结率

二

自由裁量考核

(100分)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情况评估公式为:100×(1-自由裁量超基准率)

  自由裁量超基准率=(超自由裁量的办件/总办件自由裁量异常)

三

服务质量评价

(100分)

  3、对行政服务事项办理完成后,客户对整个办件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由系统对各部门的办件服务满意度进行自动化绩效评分,评估公式为:100×(1-基本满意比率-2×不满意比率)

  基本满意比率=基本满意办件数/总办件数

  不满意比率=不满意办件数/总办件数

四

各单位对投诉建议的整改情况

(100分)

  4、针对各部门对投诉信函处理情况,对各部门的投诉处理满意度进行自动化绩效评分,评估公式为:100×(1-基本满意率-2×不满意率)

  基本满意率=基本满意办件数/总办件数

  不满意率=不满意办件数/总办件数

注:每个考核子项目均以100分核算,总分数/4,折算成一个百分制,作为日常考核的成绩。


附件2:

钟楼区 “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集中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评分内容

一

组织领导

(10)

单位有明确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协调机制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名单的,得10分;

二

自查自纠

(10)

各单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就本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三合一”网络平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得10分。

三

上线运行

(60)

1、根据一段时间内网上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数与实际办理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数的比值计算得分。网上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等于实际办理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的得20分。网上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少于实际办理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的,折算比值得分。

2、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全程实时无障碍运行的得20分。每发现一例网下办理,或事后进网补录数据的,扣2分。

3、岗位责任人依法规范履行操作职责的得10分。未亲自操作,又未履行规范的授权手续的,发现一例扣2分。

4、权力运行数据完整、正确的得10分。每发现一例数据信息缺项、漏报的、不正确的扣1分。

四

变更手续

(10)

各单位变更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及岗位人员在网上向法制监督部门申请审核,履行相关手续的,得10分。

五

监察人员履职

(10)

各单位监察人员每个工作日至少一次上网监察本单位办件情况,并认真履行预警纠错和查办投诉建议的得10分。每发现一个工作日不上网监察的扣1分;发现监察人员上网监察但未认真履职,致使办件异常或投诉建议未及时妥善处理的,扣2分。

注:所有项目均在规定的分值内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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