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研究了开展清理村级用车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局关于《关于开展清理村级公务用车与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清理村级公务用车和规范管理工作,既是认真落实上级纪委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及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也有利于解决村级公务用车历史遗留问题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
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并要求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实行村民自治的特点,建议以指导性意见或会议纪要形式下发,由区监察局会同区法制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方案,报区委常委会讨论。
二、会议讨论了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常州市钟楼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汇报。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明确,2012年,区财政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要加大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交流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
会议原则同意区财政局起草的《常州市钟楼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讨论。
三、会议讨论了“十二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会议听取了区环保局关于《钟楼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汇报。
会议认为,环境保护工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编制好我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对于全区上下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促进钟楼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区要通过推行扎实有效的举措,使全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初步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钟楼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四、会议讨论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的汇报。
会议强调,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本届政府取得成绩的全面总结,是指导我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提炼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充实报告内容,使报告更加符合我区具体实际,更加符合转型发展要求,更加反映钟楼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
会议原则同意《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讨论。
五、会议研究了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兑现方案
会议分别听取了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关于2011年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兑现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发改等部门要严格对照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梳理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会同区财政局细致测算奖励金额,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
会议原则同意2011年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兑现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六、会议研究了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修订方案
会议分别听取了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关于2012年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修订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变化,2011年制定的各项经济扶持政策,有必要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和借鉴兄弟城区的有效经验,结合钟楼实际,进行修订完善,以鼓励促进基层和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加速转型升级。
会议原则同意发改等部门提出的修订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讨论。
七、会议研究了目标考核办法
会议分别听取了区发改局《关于对区“612”工程考核和开发区、各街道科学发展考核及单项考核的办法(试行)》、区机关党工委关于《钟楼区区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办法》、区建设局关于《钟楼区2012年度拆迁工作考核办法》、《钟楼区2012年度安置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钟楼区2012年度地块上市工作考核办法》、《关于拆迁属地项目经费收取和使用暂行规定》的汇报。
会议认为,目标考核办法是激励开发区、各街道和区各机关部门尽职履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有效抓手,要充分体现导向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指出,对开发区、各街道的考核加大征收拆迁安置及地块上市的考核力度,是促进招商引资、加大有效投入、加快城市建设的需要,更是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和建设魅力钟楼、幸福钟楼的需要。
会议认为,区发改局、机关党工委制订的2012年目标考核办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有利于凝聚人心、激发士气,会议原则同意其制订的目标考核办法,在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