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实做强钟楼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63号)、《常州市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常人社发〔2011〕47号)有关要求,结合《钟楼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人劳[2009]20号)的要求,现就在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落实“源头预防、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强化自身”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政策引导、考核促进、示范带动,加快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发展步伐,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和执法效能的全面提升,为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创建目标
从2012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创建基础夯实、运行顺畅、管理科学、效能显著的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力争创建省级示范一级网格3个以上,市级劳动保障示范一级网格5个以上,市级劳动保障示范二级网格14个。通过省、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形成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网格管理平台;进一步推动优化升级,形成运行高效、实时动态的网格监管体系;进一步鼓励创新突破,形成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亮点和各具特色的网格发展模式。
三、创建对象
省级示范网格创建单位为已划定的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7个。
市级示范网格创建单位为已划定的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7个及二级网格86个。
四、创建内容及评估标准
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级示范网格的创建主要围绕两网化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内容进行。要求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具有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评价及认定按照《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附件1)、《常州市基层平台建设考核办法》(附件3)执行。
五、创建步骤
(一)开发区、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按照上述评估标准,结合本地两网化管理工作基础,与所辖村(社区)商定当年度创建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区人社局。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开发区、各街道可在区人社局下达的申报评估数基础上适当增加创建名额。
(二)开发区、各街道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根据本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评分标准一级网格参照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附件1),二级网格参照常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示范二级网格创建标准(附件6),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取得申报省级示范网格的资格,自评80分以上的取得申报市级示范网格资格。
(三)10月底前,区人社局将组织对申报网格进行初审,初审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审阅系统数据、实地查看或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从2013年开始,省、市人社部门每年组织对已命名的示范网格进行复查,复查不达标的取消示范网格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省、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将这项工作作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予以抓紧抓好。要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整体有序开展。区人社局将成立示范网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发区、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建立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时序进度的要求,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劳动用工特点,选择用人单位数量较多、两网化管理工作基础较好、业务管理严格的网格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着力在整合基层平台职能、改善两网化工作条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指导和促进力度,着力解决两网化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要将示范网格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促进各项工作达标的同时,不断创新创优,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亮点工作。
(三)切实加强监督和引导。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参与创建的网格要在工作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全市统一的监督电话,接受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注意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因势利导,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创建活动过程中,区人社局将通过情况通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予以推进。
七、有关事项
(一)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监督电话:0519-88890319。
(二)创建过程中的问题,请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1.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
2.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申报表
3.市级基层平台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4.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申报表
5.2012年度创建省、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目标任务分解表
6.市级示范二级网格创建标准
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