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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19491/2012-00027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教[2012]5号 发布机构:教育文体局
产生日期: 2012-03-31 发布日期: 2012-04-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常钟教[2012]5号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钟楼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程》。现就贯彻执行《规程》,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继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校均应建立健全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并逐级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工作制度、安全事故预案与应急救援制度。

二、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1、教文局将定期(每学期初)与不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安全设施设备、校舍安全、工程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卫生及疾病防控与健康教育、安全台账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到位。

  2、2012年起,全区学校安全实行以划片管理的方式进行日常督查。每个月以片为单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学期组织两次片区间的循环检查。每次检查由片区召集人将整体情况书面报送局办公室。

  3、各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整改到位,并在每月5日前将校园安全重点部位月检查表、校园安全事故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记录表、安全工作月情况汇总表、校园安全季度检查情况登记表报送至局办公室。

三、加强学习《规程》,建立健全安全考核机制。

  1、各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钟楼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程》,严格按《规程》进行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教文局将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并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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