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宏观环境变化,自觉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按照公共财政的理财思路,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努力巩固税基,科学安排收支,依法加强管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进程,财政收入在高基数的平台上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56%,同口径比上年收入实绩增长25.98%,增加4.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7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34%(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7.98%),同口径比上年收入实绩增长24.26%,增加2.3亿元。
一、发挥职能作用,培植壮大财源基础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主动服务发展作为财税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面向企业,减、增、奖并举,巩固地方财源基础。一是积极落实政策,促进企业发展。主动对照国家、省、市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抓政策落实,抓工作推进,全年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42559万元,国地税及财政部门落实各种政策性减免7300万元。二是安排引导资金,扶持企业发展。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合理安排和增加引导性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06年预算安排支持企业发展资金993万元,其中:科技发展资金276万元,比上年增长42.27%,增加82万元。新安排企业贴息资金517万元。三是设立奖励基金,激励企业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社会贡献大、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高的重点企业,对照标准,安排奖励基金,进行专项奖励。全年安排资金达3349万元,进一步调动了企业争当先进、争作贡献、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二、加强征收管理,保持收入稳定增长
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区财政积极会同、协调国地税部门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征收工作,保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我区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和10亿元大关,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大对各类企业、各个税种的征收组织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提高工作预见性,深入做好税源分析。会同区工商、税务合作开发了财政收入分析系统软件,加强财税库行联网工作,密切关注税收收入动态,关注经济运行和收入征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分析内容,做好税源调查和收入结构分析,提高分析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有效的第一手资料。三是调动基层积极性,全面推行小税种委托代征。为加强镇、街道护税、协税意识,针对小税种涉及面广、征收成本高、工作难度大的情况,自去年6月份起,我局全面推行了小税种委托街道代征工作,实行超收分成奖励办法。各街道主动抓收入的意识明显提高,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本地区企业税源摸底排查,做到存量不流失、增量抓落实、创收放得开,促进了各地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仅半年时间,各街道委托代征零星税收达1813万元,同比增收686万元,增长60.86%。既增加了全区的财政收入,也增加了街道的可用财力。四是增进规范性,完善财政预算科目管理。将部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促进了预算收入的完整。
三、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主动开展财政体制的调研、测算工作,积极研究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全区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配合市财政做好大型企业搬迁对区级财政体制基数调整的调研工作。特别是针对注册地在新闸镇新冶路41号的常州冶金机械厂的搬迁问题,我们在对企业的原有状况、历年来在新闸镇政府扶持下的发展情况及对我区的贡献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后,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多次向市政府、市财政提出合理的建议,努力为区财政增加收入。
二是做好对开发区、北港街道及新闸镇财政体制的测算工作,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优惠政策;对清潭、永红街道的财政体制进行测算、分析,进一步完善了涉农街道的财政体制,调动了相关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完善财政体制的要求,财政部门经过反复调研、测算和修改,提出了对五星、永红、西林、北港街道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适当调整的方案,制订了《关于调整街道财政体制的通知》及《关于街道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妥善处理好区与街道、街道与街道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了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动了街道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四、支持各项事业发展,推进和谐钟楼建设。
在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经费的基础上,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确保全区各项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整个预算支出的比重,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全年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7187万元,确保企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再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发放。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区财政共补贴142万元,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标准,增加了门诊医疗费补偿和特种疾病补偿,提高了住院补偿标准和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建立了低保对象、五保户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助、卫生执法监督、农村卫生服务等医疗四大体系建设。及时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和就业补贴经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安排12万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
二是加大公共需求投入,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区财政对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政策措施,安排资金310万元。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按照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取消了涉农学校的“零户统管”,制定了涉农学校教职工购房补贴办法,统一了全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增拨城乡教师奖励资金317万元。加大对科技创新、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年初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财政新设了包括教育专项资金、工业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还将科技三项费用年初预算由2005年的7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同时继续安排科技强警资金、职工帮困基金、职工再就业基金、安全生产基金等各专项资金。确保社区经费1443万元的及时到位。
三是加大“三农”资金投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财政支农的投入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2006年预算安排农业支出187万元,水利建设支出102万元。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折通”,及时将2.47万元直补资金、1.79万元小麦综合补贴、1.85万元水稻综合补贴,共6.11万元,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全区831户农户手中。
四是加大基本建设投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合理安排用款计划,站在全区的角度,尽力保障区重点基建项目的顺利建设。在工作中合理安排有限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先保证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等四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
五、深化各项改革,增强财政发展活力
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以改革激发活力,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
二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市政府“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区检察院、法院、妇保所等5部门实行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实时监督,为全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及市财政局的要求,对现行预算单位收支科目进行了分类改革,将收支科目按功能和经济用途对年初部门预算进行归类,按时上报全区分部门预算情况,按照新的要求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新的规定对有独立财务单位不同编制性质的人员经费进行了统一管理、归类核算,进一步理顺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票据管理和服务,严格票据缴验和银行账户管理,加强收入解缴。制订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办法及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收缴程序,建立非税收入管理软件,编制钟楼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项目代码目录,为我区2007年全面推开非税收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五是继续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结合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实施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办法,推行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的采购方式。加强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将文教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逐步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程序不断规范,采购效益显著,2006年全区实现政府采购1410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160万元,节约率达10.19%。
六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做好车改相关工作,制订因公外出用车补贴、报销办法,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车改的顺利实施。
六、健全监管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积极推进和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规范有序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各单位的账户设置、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强了对预算内外收入增收堵漏、预算内外资金使用源头的综合管理。突出社会关注的重点资金监督,加强了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管理的安全性监督。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清理工作,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考核办法。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支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教育经费、科技专项经费、排污费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会计队伍管理。组织全区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加强会计制度培训,做好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后续教育工作,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稽核和会计人员诚信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