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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钟楼区护理“五优十五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71/2012-00024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卫(2012)2号 发布机构: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2-04-07 发布日期: 2012-04-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钟楼区护士“五优十五佳”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钟楼区护理“五优十五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钟卫(2012)2号
 

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近年来,全区广大社区卫生护理工作者围绕“与您最近,和您最亲”的社区卫生服务品牌建设要求,积极投身于社区卫生改革和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实际行动参与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管理工作。值此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激励广大社区护理工作人员以南丁格尔为榜样,继续以创新、创优、创业精神投身于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级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开展“五名优秀护士长”、“十五佳优秀护士”(简称“五优十五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五名优秀护士长”评选对象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护理一线工作的护士长,“十五佳优秀护士”为全区各级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护理一线工作的注册护士。

  二、评选条件

  五名优秀护士长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德高尚;

  (2)在护士长工作岗位任职2整年以上的现任护士长;

  (3)具有较高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务实创新、成绩突出;

  (4)任职以来无违纪违规和差错事故发生,患者满意度和群众认同度高。

  (二)十五佳优秀护士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德高尚;

  (2)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3整年以上,目前仍在临床护理一线工作(退休返聘人员不列入);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工作务实创新、成绩突出;

  (4)任职以来无违纪违规和差错事故发生,患者满意度和群众认同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评选名额(见附件1),按中心带站一体化管理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产生评选对象,已确定为今年市级“百名优秀护士”人员不再推荐为区“五优十五佳”人选。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3)填写后上报区卫生局办公室。

  3、区卫生局根据各中心推荐名单,经审核公示后,确定区“五优十五佳”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五优十五佳”评选活动,精心组织,按要求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并以此次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和弘扬社区护理工作先进典型,加强对护理工作的宣传,展示社区护理服务风采,树卫生新形象。

  附件1:钟楼区“五名优秀护士长”、“十五佳优秀护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钟楼区“五名优秀护士长”先进事迹推荐表

  附件3:钟楼区“十五佳优秀护士”先进事迹推荐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  护理五优十五佳评选通知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钟楼区“五名优秀护士长”、“十五佳优秀护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五名优秀护士长

十五佳优秀护士

钟楼区新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2

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2

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2

钟楼区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2

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2

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钟楼区荷花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钟楼区五星街道马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合计

5

15


附件2:

钟楼区“五名优秀护士长”先进事迹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小二寸

照片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学历

工作单位

科室

参加护理工作时间

职称及

聘任时间

护士执业证书号

个

人

简

历

主要

获奖

情况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先进事迹(不少于2000字):

注:本表一式三份上报,附个人电子和纸质照片。


附件3:

    钟楼区“十五佳优秀护士”先进事迹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小二寸

照片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学历

工作单位

科室

参加护理工作时间

职称及聘任时间

护士执业证书号

职务及聘任时间

个

人

简

历

主要

获奖

情况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先进事迹(不少于2000字)

注:本表一式三份上报,附个人电子和纸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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