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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的通知
索 引 号: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13〕12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3-08-02 发布日期: 2013-08-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3〕12号
 

区各有关部门:

  行政权力库是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一库四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上网行使权力的基础,行政权力库的正确规范程度,直接影响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效果。从目前我区行政权力库的情况看,总体上还是完整规范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1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行政权力库的十二类权力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必填的权力信息是否有未填的;已填的权力信息是否有错误或不规范;权力信息动态调整是否及时;流程图是否规范,外部流程图是否与实际运行相一致,内部流程图是否将办理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内部处室各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名称、职责、时限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细化、量化到位;风险点设置是否合理等。

  二、权力信息动态调整要及时。行政权力发生法律依据变更或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增加、取消行政权力或对行政权力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外部流程、办理地点、联系电话、风险点设置等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权力库内所有具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都必须科学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可以选择处罚种类的,要明确适用不同处罚种类的条件;可以选择处罚幅度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制定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次的处罚标准。自由裁量基准要具体、客观、细化、量化,可以参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也可增加当事人的主观认识态度;违法行为的手段、方式;社会危害后果的大小;造成的损失;是初犯还是屡犯;是否采取了整改措施;是否减轻或消除了危害后果等。

  四、本次权力库的检查工作于2013年8月中旬前必须完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权力库的检查和完善工作,要抽调业务骨干,组织精干力量,对本部门权力库的所有事项逐条进行自查,找出问题,研究调整措施。自查结束后,各部门要按法制监督、行政监察等类别认真填写《权力库信息自查调整申报表》(附件1),同一权力事项涉及多个类别的,应分别填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的,要在《权力库信息自查调整申报表》中简要注明,并另外详细填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申报表》(附件2)。《调整申报表》由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3年8月20日前,统一报区法制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在权力阳光运行平台按规定进行申报。经区法制办、监察局审核通过后,统一由开发公司进行调整。对自查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在登记表中予以说明并按规定报送。各部门在检查、完善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可与区法制办联系,联系人:朱菁菁、王霞,联系电话:88890822。

  五、行政权力库完善工作初步结束后, 区“三合一”阳光政务督察组将对权力库完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不按要求进行调整的,将予以通报并计入第三季度考核。

   

  附件:1.权力库信息自查调整申报表

  2.权力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申报表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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