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理清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制定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计划,分阶段、有组织地安排学习,努力把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在领悟十八大精神的同时,学以致用,联系实际,切实履行职能,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严格按照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制定工作水平。组织起草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法定权限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以及公布等制度。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当制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报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以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完善司法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的裁定。
三、推进工作常态化,实行权力阳光运行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钟楼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钟楼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执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现在“三合一”平台上共有72项行政权力正式上网公开运行,分别为1项行政许可、41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奖励以及16项其他行政权力,区政府网站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站正式上线,全面满足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要求。
(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改进执法机制
(八)着力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国务院《意见》中强调要坚持文明执法,我局在执法思路上,要确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在执法方式上,倡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方式;在执法效果上,要注重常态长效,确保执法实效。
(九)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各类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手段措施。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网上运行方式。全方位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十)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加大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同时,在行政执法领域,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采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集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一)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规范的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执法办案满意度评测工作,把满意度作为衡量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效果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评查办法,统一评查标准。
五、提高执法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十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考试、考核,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十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立足我局本职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
(十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网络等手段,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五)建立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这一重点工作,以“高效、便捷、低成本”为原则,建立由区政府负总责,我局与区法院、区法制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题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较好的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十六)积极拓宽民意反映和回应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健全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要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