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 “6.9”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钟楼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0日
钟楼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开展全区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进入整改程序,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三、组织领导
开展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烟花爆竹经营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
区安监局成立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
(二)排查重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开展防火检查。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领证后平面布置、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改变、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消防灭火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经营人员安全经营知识和消防应急技能是否掌握。
五、任务分工
安监局职能科室负责每个街道抽查三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各安监站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排查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9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6月20日—9月20日)。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情况要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9月21—10月5日)。对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各安监站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关工作绩效考评。切实强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的互通,及时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形式,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二)各安监站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自查自纠。发动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三)各安监站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提醒社会单位加强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意识。
(四)各安监站要将大排查大整治与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查摆剖析,巩固现有成果,坚持统筹兼顾。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铁腕打击,严格查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或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倒查问责。
请各安监站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刘耀颍,电话:8889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