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钟政办发〔2013〕9号)要求,特制定《钟楼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钟楼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钟楼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3:钟楼区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4:钟楼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7日
附件1
钟楼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钟楼》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耀颍,电话:88890538)
附件2
钟楼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10月底。
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一是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零售点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安监局危化科负责每个街道抽查三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各安监站负责辖区内其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排查整治。安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每月对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方法步骤
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夏季、汛期和科技经贸洽谈会、花博会以及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关键时段和重大活动。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街道安监站检查指导、区安监局职能科室抽查督促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大检查工作具体做到“三不”:一是统筹计划不分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辖区和各部门全面检查的同时,进行不间断抽查检查。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街道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必须做到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跑,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地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隐患整改不留情面。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严格“四个一律”:对非法经营和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构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烟花爆竹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
区安监局成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细化责任,强化措施。要把这次安全大检查的责任落实到各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头上,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全面治理,彻底消费事故隐患。对大检查开展不及时、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因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各安监站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耀颍,电话:88890538)。
附件3
钟楼区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全区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10月底。
二、目标任务
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为依据,以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三同时”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区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开展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企业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区安监局成立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张震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监管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科。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区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
(二)排查重点
1.制度规定的落实。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范围与责任,建立相关台账;完善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对危险性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2.危险源的监控。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电气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3.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要求,监督落实煤气制度、煤气设施设备、煤气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涉及到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的冶金专用起重机、铁水罐、钢包、渣盆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4.维、检修作业的管理。检修作业前应制定检修方案、签订安全协议、组织教育培训、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检修作业中要落实施工单项安全措施,带煤气危险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停、送气规定。
5.委外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全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参观学习等人员)安全培训,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在进行安全交底同时,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将进厂施工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委外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特别是企业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严格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
6.应急体系的管理。规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完善作业场所以及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宣教和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配置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应急物资,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7.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在2013年度大力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任务分工
区安监局职能科室负责每个街道抽查2家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各安监站负责辖区内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6月20日—9月20日)。对辖区冶金、建材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情况要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验收(9月21—10月31日)。区安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钟楼区冶金(铸造)、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隐患整改不力、不符合检查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的企业将依法进行通报查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及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把安全整治工作做细做实。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监管,细化整治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联动,循序推进;要结合本辖区专项整治实际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务求实效。
3.加大投入,消除隐患。各有关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套安全设备设施,不断整改设备缺陷,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请各安监站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韩飞,电话:88890532)。
附件4
钟楼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全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10月底。
摸清专项整治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现状和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职业病发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有重大影响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或事件发生。努力实现职业卫生规范管理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率达到100%”。
区安监局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张震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职业健康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排查范围
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细化方案(6月20日前):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对各级监管人员进行大检查工作的业务技能培训。
2.自查自改,落实整改(6月21日—8月31日):督促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大检查要求开展现状评价,摸清职业病危害现状,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在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开展申报、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和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内容的整改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3.督促指导,全面推进(9月1日—10月1日):区安监局对开发区、各街道职业健康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并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
4.检查验收,总结提高(10月2日—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对照《常州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企业验收标准》,结合职业健康大检查和职业危害整治方案,组织对所有整治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职业健康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任务分工
安监局职能科室负责每个街道抽查三家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各安监站负责辖区企业的排查整治。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历史欠账多、涉及面广、基层基础差,各地区要以大检查为抓手,集中力量破解职业病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2.深入调查,周密部署。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清本地区企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及分布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现状,制定周密的大检查工作方案。严格大检查标准,循序渐进推动各阶段工作稳步开展。
3.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把许可证发放和大检查挂钩,职业卫生不达标企业一律不发许可证。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整治要求的,要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治企业的跟踪监督,注意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要善于培育和树立标杆企业,以点带面,共同提高,努力开创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