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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3年钟楼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索 引 号:014119491/2013-0001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教【2013】14号 发布机构:教育文体局
产生日期: 2013-08-27 发布日期: 2013-09-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引导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钟楼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和考核工作。
关于2013年钟楼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常钟教【2013】1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引导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钟楼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等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程序

  (1)教师自主报名。教师对照基本条件报名,不受名额限制。

  (2)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采用一定形式公示一周后,申报材料送教育文体局组织人事科。

(3)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开展评审。

  (三)、申报学科

  幼儿园统一为幼教;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中学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评选周期

  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六)、材料报送

  所需报送材料如下:

  1.《钟楼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附件二),《钟楼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呈报表》(附件三)。

  2.《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附件四)、《政治思想考核表》(附件五)和《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六)。

  3.获奖证明、教师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汇总表等。

  4.发表论文需有正式刊号和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需有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

  5.其他材料:依据条件自主提供。

  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六)、时间安排

  2013年7月4日前,各单位将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七)发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人事科邮箱zlrs@czedu.gov.cn。同时将申报材料送至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人事科(幼儿园交幼教管理中心)。

  二、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0、2011年评选上的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详见《钟楼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八)、《钟楼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九)。

  (三)考核办法

  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均由所在校(园)负责。各校(园)于6月初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在校公示一周,7月4日前将《钟楼区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汇总表》《钟楼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学校盖章)报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人事科。同时发电子邮件至zlrs@czedu.gov.cn(幼儿园交幼教管理中心)。对考核不合格者停发教科研津贴,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撤消其称号。

  (四)考核材料年限

  所有涉及考核内容材料年限为2012年7月-2013年6月

  三、组织本次评选、考核活动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评审、考核工作。

  2.区教育文体局成立由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对新一批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选。

    3.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考核纪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按照《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执行,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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