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收费单位:
现将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常价费[2013]32号、常财综[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按照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做好2012年度收费年审及收费统计工作。
附件一: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各收费单位年审时间安排表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收费年审通知
抄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常州市钟楼区物价局 2013年3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