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政分局、局各科室、结算中心:
根据区监察局、纠风办《关于印发<2013年民主评议部分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意见方案>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全区财政系统作为2013年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扎实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机关,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组织全系统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作风,推进全区财政系统自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优化效能,走在同级评议单位的前列。
二、参评对象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及所属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是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是依法办事方面。是否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是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有无提高,审批或管理流程是否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是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是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一是区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财政分局要参照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机构的形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
二是召开全区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姿态,投身到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活动中去。会后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落实。
三是结合“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制定完善本局的“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事项;各街道财政分局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的具体承诺事项,并在服务大厅、窗口岗位统一悬挂,各分局的公开承诺要报送至区局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8月)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依据区局制定的财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我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建设、为民办实事、服务流程规范建设、改进作风的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各街道财政分局要向区局办公室提供不少于1篇这方面的专题报道。
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民主评议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逐条对照,从严、从实、从细全面认真地进行自查自纠自评。进一步梳理并完善本单位内部管理的事项、任务和措施。要通过参与政风热线、深入基层座谈走访、设立监督信箱和意见簿等方式,方便服务对象实时评价和常态化监督,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对自查和组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边查边改。从源头上、管理上、制度上、机制上加大自纠力度,制订自纠措施,把问题纠正在自查自纠阶段。各街道财政分局在梳理并整改的同时,8月18日前,选择1个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区局办公室。
(三)明查暗访阶段(7月至8月)
加大对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项目、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保障财政政策执行到位、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时刻以积极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市财政局和区纠风办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集中评议阶段(9月至10月)
按照上级部署,集中评议由区纠风办统一组织,以自下而上的次序,由街道至区本级逐级开展。街道和区本级以现场集中评议的方式为主,现场公开评议程序主要包括参评部门汇报、通报明查暗访情况、现场咨询、投票等环节。
(五)整改反馈阶段(11月)
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逐条逐项分解到具体科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对经过调查核实,有条件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整改须举一反三,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11月5日前各财政分局所要将本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区局办公室。
同时要以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区局将结合评议结果,积极向市财政局推荐市级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职责,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督查指导,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提升财政系统服务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平时,要把重心放在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上。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呼应群众诉求。推进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简化行政审批。继续开展“三解三促”、扶贫助困等活动,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全面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活动,以务实的举措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与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抓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展示财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
(四)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评议激励机制,坚持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机关作风建设、目标管理和密切联系群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把评议结果纳入各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等单位,要逐级约谈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
(五)严肃评议纪律。要坚持以评促建,积极端正态度,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把真功夫下在整改和提升上,把大力气用在让人民群众满意上。对评议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财政部门形象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