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钟楼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钟人口计生发201215号),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月”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二、“服务月”活动范围
各地大、中型批发零售市场、物流市场、商业街、菜场等。
三、“服务月”活动内容及形式
1.开展以知识讲座、文艺演出、发放折页等形式宣传人口计生法规政策、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2.开展集中清理流动人口工作,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建立流动人口档案,办理《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3.以流动人口药具可及性为目标,配置避孕药具发放点,设立专、兼职人员维护管理市场内的自动发套机,落实“六免二优惠”制度,提升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
4.督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提升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流动人口台账,更新维护集贸市场宣传阵地。
四、“服务月”活动要求
1.集贸市场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区域,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月”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广泛发动开展,以集贸市场为切入点,以 “服务月”活动为契机,推进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
2.各地要依据各批发零售市场、物流市场、商业街等市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开展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的服务活动,确保“服务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3.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对“服务月”活动集中力量进行宣传报道,渲染氛围、树立典型、打造精品,保障“服务月”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4.各地请于5月15日前将《“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月” 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服务月”活动情况总结报区人口计生局汇总。
附件:“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月”
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宣传服务
组织知识讲座、文艺演出场次
开展咨询活动场次
接受咨询人数
发放知识折页份数
上报“服务月”活动信息报道数
生殖健康服务
发放避孕药具人数
发放B超检查通知单数
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测券数
行政服务
查验婚育证明数
建立流动人口卡片数
录入流动人口信息数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数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