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钟楼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
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切实提高我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发挥统计信息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要求,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推进活动,不断优化统计队伍,注重统计质量,规范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活动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求真务实为导向,以提高统计质量为核心,通过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确保基层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切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增强数据公信力,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份,按照区下发的“开展钟楼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将活动延伸到村(社区)级单位,并认真落实到位。各街道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推进活动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和安排。
(二)自查初评。每月初,各街道按照钟楼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标准(见附件),对上个月村(社区)上报的婚姻、怀孕、出生人口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查看信息更新及时率达标程度。
在自查过程中要做好对村(社区)统计信息质量的排查和分析,并以“统计信息质量标准”为导向,指导基层从源头把好信息质量关,逐步建立提高信息质量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抽样复查。区按照“统计信息质量标准”不定时地对各街道已核查入库的婚姻、怀孕、出生人口信息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至群共享,便于街道与街道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增强意识,加大核查力度。
(四)年终考评。从整体考核全年统计信息质量,例如:信息覆盖率、逻辑错误率、完整率、准确率,尤其是更新及时率和电话完整率,从而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完善考核方法。
(五)表彰评比。按照省、市“阳光计生行动”创建要求,继续抓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本年度全市将创建20个信息共享示范单位、20个统计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100名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之星。
三、活动要点
目前运用的市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V2.0)和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V3.0)两大平台信息库是确保统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每月需及时清理。
(一)V2.0系统:1.依法行政管理中的生育属性核查;2.部门信息共享中流动人口、生育、婚育、死亡、节育信息;3.服务信息流转中的信息。
(二)V3.0系统:基层台账中现孕妇女名单怀孕满十个月以上的信息。
附件:钟楼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标准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件
钟楼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标准
1.数据库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数据库人口覆盖率=去除重复个案后数据库包含人口数/应纳入全员库人口总数×100%
2.出生人口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
出生人口漏报率=(2013年以来)未入库出生人口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3.出生政策属性差错率在2%以内
出生政策属性差错率=(2013年以来)出生政策属性上报错误人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4.出生人口性别差错率在2%以内
性别差错率=(2013年以来)出生性别上报错误人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5.个案数据项目完整率达95%以上
数据项目完整率=数据库中9项主要项目完整率的加权平均数。
某项目完整率=该项内容填写符合要求的个案数/应填写该项内容的总记录数×100%
9项必填内容为: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7岁及以上)、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15岁及以上)、户口性质,其权重依次为0.25、0.05、0.1、0.1、0.25、0.05、0.1、0.05、0.05。
6.逻辑准确率达95%以上
逻辑准确率=4项条件审核逻辑关系准确率的加权平均数。
某项条件审核逻辑关系准确率=满足该项条件的个案数/参与审核的记录数×100%
4项条件进行逻辑关系审核:(1) 15-60岁人口若婚姻状况为已婚有偶(代码为20-23),则配偶姓名和配偶公民身份号码不为空;(2)“育龄妇女初婚日期”不能小于“育龄妇女出生日期”;(3)一名育龄妇女妊娠史不可有完全重复的记录;(4)若“子女死亡日期”不为空,则“子女死亡日期”大于等于“子女出生日期”。此4项条件的权重依次为0.3、0.3、0.2、0.2。
7.数据更新及时率达95%以上
出生信息更新及时率=(2013年以来)出生信息上报时间在生育后三个月内的个案数/同期出生人口数×100%
结婚信息更新及时率=(2013年以来)结婚信息上报时间在结婚后三个月内的个案数/同期结婚人口数×100%
怀孕信息更新及时率=(2013年以来)怀孕信息上报时间在怀孕后六个月内的个案数/同期怀孕人口数×100%
8.电话完整率达80%以上
电话完整率=(2013年以来)入库电话个案数/同期应入库的电话总记录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