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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1958X/2013-0002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人口计生发[2013]9号 发布机构: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3-06-04 发布日期: 2013-06-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的实施方案
钟人口计生发[2013]9号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常人口计生委〔2013〕16号)和《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计划的通知》(常人口计生委〔2013〕1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按市人口计生委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展“送药具、送知识、送关爱”为主题的药具服务“十进”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十进”行动目标

  通过“十进”行动,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畅通丰富流动人口获取避孕药具的途径,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知晓率,不断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的服务需求,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十进”行动内容

  进机关、进企业、进宾馆、进社区、进乡村、进超市、进医院、进药店、进车站、进工地

三、“十进”行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布署动员,统一思想。各地要对辖区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梳理,因地制宜制定行动计划,并于6月18日前上报区人口计生局。

2、实施推进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及本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全、受益人群广的“送药具、送知识、送关爱”活动,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发放到位率、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

3、总结评估阶段(7月11日—7月15日)

  各地要积极上报开展“十进”行动的活动安排、创新举措及活动成效,并于7月13日前上报“十进”行动总结及统计表。区人口计生局将根据各地开展“十进”行动的实际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四、“十进”行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药具服务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展“十进”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以“十进”行动为抓手,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工作水平。

  2、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根据区域流动人口实际情况突出服务重点,创新工作举报、利用服务载台来开展“十进”行动。运用《常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办证系统,加大流动人口信息带动药具免费发放工作力度。强化流动人口计生协、药具自取点等组织网络的药具服务功能。

  3、保障落实经费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十进”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并落实好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区人口计生局将根据各地开展“十进”行动的实际效果、宣传氛围、信息报送等提供相应活动补助。

  附件: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计划表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行动”统计表

 

  钟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

行动”计划表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服务场所

服务形式及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十进’

行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服务场所

服务场次

服务人数

(宣传、咨询、药具、办证)

药具发放量

机关

企业

宾馆

社区

乡村

超市

医院

药店

车站

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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