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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14-00016
组配分类: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14〕6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4-29 发布日期: 2014-04-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视力低下已成为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为有效控制、降低我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率,提高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的人才保证,现将《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方案》的通知
钟政办发〔2014〕6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办局:

视力低下已成为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为有效控制、降低我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率,提高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的人才保证,现将《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3日   


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中小学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教体艺〔200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6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综合防治工作,提高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家指导、部门合作”的模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我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视觉筛查、科学预警、教育培训、康复矫治、效果评估的综合干预和防治运行模式,大力推进青少年儿童视力保健工作,实现“治假、防真、控加深”的防治目标,有效降低我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率。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建立多方位(预防、保健、康复)、多层次(生理、心理、社会)、多阶段(视力正常、视力疲劳、假性近视、真性近视、远视、散光、儿童弱斜视)于一体的视力低下综合防治干预模式。

2、专家指导、科学预防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以学校日常视力保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预防保健、视力检查、康复矫治为主要内容,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工作。

3、统筹协调、部门合作的原则。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三、防治对象

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及幼儿。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成立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育文体局、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具体负责计划制订、组织实施、协调管理、考核评估等,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常州激光医院设立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中心(以下简称“防治中心”),承担具体防治工作任务。成立由视力预防保健、视力低下治疗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等。

五、实施内容

1、视力普查。结合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体检工作,在每学年学生入学入园后,由区教育文体局、卫生局共同制订本学年视力项目检查计划,具体由“防治中心”安排具有专业资质医生完成。

2、建立学生视力基础档案。“防治中心”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幼儿视力检查信息的录入,并根据信息数据完成视力屈光发育档案手册,作为学生视力发育和矫正管理的基础档案。

3、追踪随访及矫治。“防治中心”应在学生视力检查结束后,及时把检查结果及防治建议反馈给学生家长,并负责学生视觉档案的日常管理。对于视力低下的学生,指导家长带领孩子到眼科专科医疗机构进行视力矫治。

4、健康教育与干预。大力开展科普、眼视光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视力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预防保健意识,倡导学生健康用眼。对视力低下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防止进一步损害视力。

5、质量控制。技术指导专家组应不定期对学校和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视力筛查防治工作督导,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问题,以保证防治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6、汇总总结及效果评估。“防治中心”每年年底对综合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对防治效果进行定期分析,并制订相关防治方案。

六、职责分工

为有效推进全区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不断完善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的开展。

 1、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强化对各类学校课桌椅等标准化配置工作,并制订有利于学生健康的教学、课外锻炼和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等。合理安排每年度视力监测时间,加强全区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情况基线调查及视力监测工作。

2、卫生行政部门。要为全区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低下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全区各类学校的课桌椅等影响学生视力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学监测,协助教育部门完成视力监测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教育部门,为视力低下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医疗机构(“防治中心”)。要按照规定开展中小学生及幼儿视力监测,并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与干预,做好视力低下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学生视力基础档案,分析每个学生视力变化情况,制订措施控制视力低下的发生和发展。开展视力低下矫治工作时,要按照简便易行、安全可靠的原则,选择有效的治疗方法和用品。

4、中小学校、幼儿园。(1)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学校视力低下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学生学习视力防治相关知识,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读写姿势、用眼规范等。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向家长开展视力低下防治知识专题讲座,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用眼习惯监管,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确保学生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进行一小时体育活动。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课外作业量进行定期检查,切实保障学生得到充分休息。(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学校、幼托机构卫生标准要求,积极加强学校教室和课桌椅标准化建设,及时购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教室的照明设备,定期粉刷教室墙面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用眼环境。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根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市青少年学生视力不良率分别为小学生53%、初中生85%、高中生9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降低我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发生率。

2、建立机制,联防联控。建立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各相关单位、专家组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视力低下防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区视力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率,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工作。

附件:1、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2、钟楼区青少年儿童视力低下防治技术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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